合同保修期约定(保修合同)

2024-01-31 15:0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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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修期约定

保修合同(精选8篇)

保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

设备名称配? 置单 价数 量保 修 期 限保 修 金 额

总? 计 万仟佰拾元整(¥ 元)

八、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保修合同 篇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 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 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合同 篇3

为了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 为甲方,哈雷管业安装部为乙方,以下简称(甲乙方)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一、 乙方安装的产品名称及质量要求

1、 乙方给甲方安装暖气片等配件。

2、 乙方安装的暖气片要符合国家标准。

二、 甲乙双方对安装的暖气片和管道应承担责任

1、 因暖气片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及安装技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安装的暖气片,必须承诺三年保修期。

3、 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赔偿范围内。

三、 造价及付款方式

1、 暖气片、(大写 元整)。

2、 付款分两次进行,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造价的50%,安装完成

四、 双方责任

1、 甲方安装前要腾好地形,不要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2、 在保修期内发现暖气片及配件有问题,乙方要随叫随到,准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甲方安全取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月日:

保修合同 篇4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 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保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日签订的《宝湖湾二期精装修样板间施工合同》、《宝湖湾二期精装修样板间项目软装配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关于保修的相关事宜进一步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修期限:

自主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年。

二、保修项目内容和范围:

1、装饰墙面、顶棚裂缝、起皮脱落;

2、壁纸起包、开裂;

3、地坪瓷砖空鼓、开裂;面砖松动;

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墙面渗漏水;

5、乳胶漆起皮、变色脱落;

6、厕所、厨房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卫生洁具设施阀门关闭不严密漏水;

8、卫生洁具给、排水系统管道漏水(总包单位预埋部分除外);

9、电器、电线漏电、光源;

10、厨房柜(含内置的柜体、油烟机、燃气灶)、衣帽间柜;

11、木质配饰:沙发、柜子、床、桌椅;

1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它质量问题;

13、因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费用双方协定。

三、保修责任:

1、乙方承担工程合同范围内项目的保修责任;

2、主合同中装修及软装工程,已由甲方委托丙方代为管理,在保修期内,丙方与甲方共同行使本合同权利,乙方予以认可。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如发生漏水、漏电及因上层施工造成顶棚渗水等,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险或损失扩大,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包括电话、传真等)后,应当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因采取措施防止危险或损失扩大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发生一般维修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包括电话、传真等)之时起,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甲方或丙方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组织人员维修;若乙方未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或未在24小时内维修完毕,甲方或丙方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保修期间如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丙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保修金支付申请,办理质保金。

四、保修抵押金:

保修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5%计算,两年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在保修期内的空置房屋,丙方要定期检查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乙方维修解决

五、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主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无息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及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合同 篇6

为保证___×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___×建筑公司向工程业主____有限公司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作以下: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 装修工程为2年。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须警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险费用有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4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外,承包人对质量保修范围的项目和内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还应支付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支付保修金项目工程价款的3%。

5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四 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___×有限公司

(盖章)

200×年×月×日

保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承诺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

八、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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