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4-02-14 03:2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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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工作中,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劳动合同关乎着劳动者的权利保障。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由于其中没有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加以区分,使得很一些劳动者误认为只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双倍工资。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认为,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认为,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是可以的,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明确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条件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情况才是可以的,超过了一年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初次入职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辞退该员工的话,则按照规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往往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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