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关于“赔偿金”问题的实务分析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关于“赔偿金”问题的实务分析,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著作权人:林茂盛律师
前 言
基本案情
自1994年**月起,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2018年*月**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有*笔共*万元借冒名贷款债务未落实为由,给予申请人行政开除处分。事实上,申请人不存在以上借冒名贷款行为,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河南******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59565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一审判决结果
一、被告河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956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河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结果(已生效)
一、撤销河南省***人民法院(2018)豫0782民初5**2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7771.12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河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二审法院观点:因***于2008年8月1日前入职,持续工作至2018年违法解除合同之日,应分段计算赔偿金,前后适用不同的标准,对2008年8月1日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2008年8月1日前至1995年1月1日之间的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标准计算数额。
律师观点:1.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经仔细查阅,该法并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二审法院对2008年8月1日前至1995年1月1日之间的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标准计算数额是错误的,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撑。2.《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赔偿金的适用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该法并没有规定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如何适用问题,只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在200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颁布前争议很大,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基本给出了明确的结论。3.各地区、法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争议问题按照法律的立法宗旨进行细化、明确和裁判(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33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无须另行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应包括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赔偿仲裁、诉讼期间工资损失的,应予支持。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3民终9602号民事判决认为,“《劳动合同》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仅规定了经济补偿年限应分段计算的情形,并未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分段计算,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不再分段计算。”(4)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3民终2592号民事判决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该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当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结论: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当从用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