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仲裁的第三方是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的定义以及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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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的定义以及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的定义是当事人约定出现纠纷时,根据仲裁协议向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关作出仲裁的活动。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条件是,有明确被申请人、请求要具体明确、申请时提供证据以及没有向法院起诉等。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的定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的定义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条件
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
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找法网提醒您,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能约定仲裁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