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和合同制的区别(编制、合同制、劳务派遣、人事代理、聘用制的区别)

2024-01-19 02:3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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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和合同制的区别

一、编制: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

(1)编制辨析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在编人员指取得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人员,非在编人员就是无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的人员,如: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这些工作人员通常称为临时工。)

(2)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区别:

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科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按公务员法只“走”行政级别的。事业编制,情况复杂,其中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参公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比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待遇执行,也就是按照职级核定工资。其它的事业编制是按岗定薪,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其中管理岗叫职员,是一到十级,依次对应着正部级至办事员这样的行政级别。专业技术岗是根据行业的要求进行职称评定,比如医生和教师。工勤岗就是工人。事业编制的人员一般走上副科(八级职员)领导岗位后也可以交流到行政机关当公务员,也可以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当领导。

(3)银行编制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银行正式员工(也称银行编内员工),二是劳务派遣协议工。

银行的正式工,就是与银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着合同规定的正常工资、各种福利补贴以及绩效奖金,还有很多的晋升机会。银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你到银行工作,银行把工资奖金划给公司再给你。通俗点讲,就是你在银行里上班,但不是银行的职工,只是派遣公司派遣到银行做辅助性的工作,且还没有任何进入到管理层的机会。其工资、福利比银行正式工低,奖金一般都一样。所以,这两种编制都属于体制内。是可以互相交流的。

(4)编制具有计划性,是行政管理资源,编制管理也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

二、事业单位合同制: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四: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五: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1)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区别:

区别一,本质不同,聘用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

区别二,主体不同,聘用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

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

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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