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留学中介签合同 留学中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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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留学中介合同
今年1月的一天,正在美国nbc公司(全国广播公司)华盛顿分局实习的王卉,接到了密苏里新闻学院一位教授的电话,教授告诉她:由于她在读研期间表现突出,已获得白宫记者协会奖学金。
自读幼儿园开始,各类大大小小的奖项,王卉已记不清拿过多少次了。因此,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兴奋。
4月中旬的一天,教授再次通知王卉:颁奖典礼定于5月9日晚在华盛顿希尔顿饭店举行,美国总统奥巴马将亲自出席并接见获奖者,请她好好准备一下。教授还非常认真地说:“获得白宫记者协会奖学金是一个很大的荣誉,能得到总统先生的接见,这是多少学生梦寐以求的事,见到总统先生后千万不要紧张啊!”
王卉高兴得一夜未睡。奥巴马是美国总统,王卉每天都能从电视中看到他频频出席各类公务活动的新闻。现在,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留学生,竟然能有机会与总统零距离接触,她有点不敢相信。
消息传开后,老师和同学纷纷向王卉表示祝贺。远在长沙的父母接到王卉的电话后,同样高兴不已。那天该怎么打扮,该穿什么衣服,甚至该说什么话,母亲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别急,马上轮到你了”
身材苗条的王卉,平时不论穿什么衣服都显得大方得体。但
为了见奥巴马,她还是精心准备了一番。
王卉听从母亲的建议,穿上了那套从家里带至美国的桃红色中式旗袍。这套旗袍是母亲帮她在长沙的一家商店挑选的,如果不是出入重要场合,她是很少穿的。当她在住处试穿旗袍时,室友看得眼睛都直了:“王卉,这套旗袍简直是为你量身订做的,相信你能给总统先生留下难忘的印象!” 5月9日傍晚,王卉步入希尔顿饭店,和另外100多名新闻界的精英被工作人员召集到贵宾室,等待奥巴马的接见。这些精英人物中,既包括白宫记者协会奖学金的获奖人员,也有美国普利策新闻奖的获奖者和好莱坞当红影星。
晚上7时许,奥巴马夫妇在一群人的陪同下走进了贵宾室,大伙立即围了过去并鼓起掌来。
奥巴马和夫人米歇尔分别站在两个地方,与大伙进行现场交流。王卉极想得到与奥巴马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可身材娇小的她很难来到奥巴马跟前。趁一个男生从里面走出来时,王卉快步挤了进去,站到奥巴马的面前大声说:“总统先生,您好!”奥巴马立即注意到了王卉,主动握住她的手说:“别急,马上轮到你了。”期间,先后有几个人走过来和奥巴马打招呼,但奥巴马一直紧握着王卉的手没有松开。
王卉凑到奥巴马的耳边,用非常标准的英语说:“总统先生,我来自中国,在密苏里新闻学院读书,此次有幸获得白宫记者协会奖学金??”
“见到你非常高兴,欢迎你来到美国学习,祝贺你获得白宫记者协会奖学金,你真是太棒了,你父母一定很为你骄傲??”奥巴马用热情随和的口气和她交谈着。
紧接着,王卉又见到了奥巴马的夫人米歇尔,并与她进行了亲切的交谈。米歇尔对她的获奖表示祝贺。
随后,白宫记者协会在宴会大厅举行了盛大的颁奖典礼,王卉和其他获奖者走上颁奖台,奥巴马夫妇一一与获奖者握手、拥抱并合影。3000多人见证了这激动人心的一幕。
是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和北京教育市场调查的部分内容,为内部资料。是在该集团实习的员工发到网上的。是最全面最真实的上海和北京美国留学中介排名。对学生找上海和北京美国留学中介很有帮助。
上海及周边地区
知名度排名:(满分5分)
1. 中智留学(5)
2. 美勤留学(4.1)
3. 中锐留学(3.2)
4. 上教留学(3.1)
5. 东方留学(3.0)
专业度排名:(满分5分)
1. 美勤留学(4.9)
2. 伯乐留学(4.4)
3. 中智留学(4)
4. 华侨留学(3.4)
5. 学美留学(3.3)
录取满意度排名(满分5分)
1. 美勤留学(4.2)
2. 上教留学(4)
3. 太傻留学(3.9)
4. 学美留学(3.2)
5. 中智留学(3)
第二篇:留学中介合同
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提出新设立一种“伦敦签证”,方便全球各地有才能的技术专家和时尚设计师在英国首都找到工作。
这一计划已上报英国内政部(home office)。伦敦市政厅试图以此扶持初创科技企业和时尚工作室,这些企业目前苦于应对官僚程序和签证政策收紧的高成本。维基百科(wikipedia)创始人吉米·威尔士(jimmy wales)上周在伦敦的一个科技节上表示,如果伦敦希望和硅谷争夺印度和中国的顶尖人才,那么英国签证必须“走得更远”,“更易获得”。
根据提议,伦敦市政厅每年将获得政府现有的1000个“特殊人才”签证名额中的100个。这种签证专为世界一流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演艺人士而设。 然后,市长办公室将与科技城(tech city)、英国时装协会(british fashion council)和伦敦设计节(london design festival)合作,选择出最优秀的申请者,为他们提供官方支持,方便他们入境。 约翰逊说,此举是为了让伦敦吸引到“最优秀和最聪明的人”。“这为硅谷精英和北京的时尚先锋发出了清楚的信号:他们应该来伦敦开拓新创意,创建新企业,置身于这个全球人才中心。”这是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教育市场调查的部分内容,为内部资料。是在该集团实习的员工发到网上的。不同于媒体按赞助费广告费给的评比标准,是最全面最真实的上海美国留学中介排名。对中国学生找留学中介很有帮助。
知名度排名:(满分5分)
1. 中智留学(5.0)
2. 美勤留学(4.1)
3. 太傻留学(3.2)
4. 上教留学(3.1)
5. 东方留学(3.0)
专业度排名:(满分5分)
1. 美勤留学(4.9)
2. 伯乐留学(4.4)
3. 中智留学(4)
4. 华侨留学(3.4)
5. 学美留学(3.3)
录取满意度排名(满分5分)
1. 美勤留学(4.2)
2. 上教留学(4)
3. 太傻留学(3.9)
4. 学美留学(3.2)
5. 中智留学(3)
第三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pte.led.
公司注册号码:201414442g
注册国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电话:0065-91016629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
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
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销毁。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
明。
第二十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1111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大连市开发区育龙外语学校 地址:开发区辽宁街52号正源福地a座3楼
联系电话: 0411-87538787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国家)留学,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5、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6、甲方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7、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8、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2、甲方向乙方介绍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
3、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了为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4、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年月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5、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
6、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
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5、乙方如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境外服务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由乙方自行(或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费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5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入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1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3、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入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的。
4、甲方应按上述退款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并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5、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退费事宜,有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终止条款
1、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七、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八、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九、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次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第五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出 国 留 学 特 别 告 知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第五号令——《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签订合同时使用。申请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从事该行业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证书》,按规定缴存备用金,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二、本中心承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三、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
四、申请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条款。特别应对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定”全面理解。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本中心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1、发放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是申请人申请留学的前往国家或地区政府独立行使的权力。虽然申请人得到本中心在签证方面的指导,并具备了签证的条件,但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申请人的入学时间和学习安排。因此,申请人在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之前,切勿轻易变更个人目前就学或就业状况,不要随意动用所提供的经济担保资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经济行为,同时应避免使(领)馆调查时出现与原申请材料不符的情况,以免签证申请失败引起损失。
2、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在本中心指导下满足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申请留学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导致留学手续无法办理时,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是真实、有效的。任何虚假的文件、材料或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负。本中心为申请人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申请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钱款时,必须直接在本中心的财务部门向财务
人员(本公司的咨询顾问、合同经办人等除外)缴付或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并收取本公司开具的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合同履行完毕,应将该收据换成盖有本中心财务专用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章的发票,并应认真核对本中心发票专用章和内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或违反本条规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义收取或代收取包括报名费、学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如有任何疑虑,申请人可直接与本中心负责人联系、核实。
5、如果申请人由于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的直接入
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签发给申请人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录取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达到校方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后,方可进入该校专业课程学习。在这段规定的时间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达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终获得入学资格时,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6、申请人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
境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学院校或专业,若自行变更入学院校或专业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7、申请人在展望留学前景时,应充分估计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从
而确立应有的风险意识。申请人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是为了深造,出国前应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出境后应自觉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
8、本中心对申请人入学以后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为院校与学生之
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9、申请人入学后应努力学习,如因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其它不能获得相应证
书,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申请人获得签证或入境许可文件后,该国家或院校发生的任何变化是本
中心无法预测的,本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国家)(院校外文名称)留学,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账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了为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月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领)馆递交签证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
8、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
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境外服务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费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四项(3)—(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5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入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2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
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入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的。
5、甲方应按上述退款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并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退费事宜,有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1、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一、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次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