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合同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024-02-18 02:0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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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的合同

法律顾问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法律职业机构(以下简称乙方):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

序言:鉴于甲方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与存续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发展活动对于法律产品或服务有需求。鉴于乙方为在中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务资质且存续的律师事务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1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总体目标

提高企业法制化意识,提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能力,预防、规避、降低或化解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合规性制度与流程建设,推进企业法律创新文化建设,改善或提升企业持续性经营能力与竞争优势。

第2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根据其要求)法律咨询意见。

2.2 指导、草拟、审查各类甲方经营活动的合同与法律文书。

2.3 就甲方法律行为或商务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提供口头或书面(根据其要求)法律意见。

2.4 草拟与审核甲方法律声明函或对外以乙方名义出具律师函(10封内,超过部分合理协商)。

2.5 根据甲方需求与要求,针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法律培训或讲座。

2.6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案例。

2.7 针对甲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劳动用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等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建议。

2.8 协助甲方预防、规避、降低或化解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2.9 应邀参与甲方经营或其它事项的决策或谈判(专项或重大的除外另外协商收费)。

2.10 协助甲方制定、梳理企业管理中涉及的合规性法律程序或条款文书。

2.11 对甲方涉及的诉讼、仲裁、调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备注:上述服务内容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列表,甲方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第3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合理性原则

3.1 因乙方工作性质为提供专业的计时性法律服务,且本合同主要为常规类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而非项目类、或长时间投入的专项或复杂类法律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则,甲方应适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服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应适当。

3.2 乙方以即时口头、电话、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时处理顾问事务,非对外需要或备案留底需要则可以优先出具口头意见,非紧急事宜应与乙方人员提前约定工作时间。

3.3甲方不得长时间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时间资源,原则上每月工作量总量不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另行约定服务时间,加付专项代理费。

第4条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

4.1 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若甲方认为乙方的顾问工作未达合同约定要求,应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视为乙方顾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进行弥补。

第5条法律顾问团组成

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根据甲方经营范围、实际法律服务需求、顾问费级别与类型、保密需求、地域与专业度,组成下列人员为甲方法律顾问团。

顾问组:

成员:

5.2 因专业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无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应机构完成,未经过甲方同意的乙方对其成果负责,经乙方推荐的,则甲方自行判断其他机构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成员(执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实习律师、实习专利代理人、法律辅助人员、事务性辅助人员)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且及时处理甲方的法律问题或事务,乙方成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完成甲方事宜。

第6条顾问费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顾问费用:优惠前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优惠后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

6.2 顾问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

6.3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6.4. 乙方指定对公账户:

户名: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账号:

第7条不计入顾问费用的事宜

7.1下列费用不计入在顾问费之内,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担。

7.1.1 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公证机关等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文印费、翻译费、行政许可费等费用。

7.1.2 杭州市区以外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

7.1.3 乙方对甲方的纠纷、诉讼、仲裁、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或代理的另行优惠收费。

7.2 对于基本大于或与顾问时间明显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费需与甲方协商。

7.3 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以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事宜程序的国家官费和代理费(代理费部分适度优惠)。

第8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8.1 为使乙方正确及时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伪造证据与资料,不得虚假陈述。

8.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若有产生)。

8.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体谅乙方的职业纪律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8.5 甲方有监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处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9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应在最有效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需要符合本身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秘密的其他人员以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违反律师法,不得违背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有严重利益冲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单与冲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时提出协商解决)另一方提供冲突的法律服务。

9.4 乙方可以对顾问成果做介绍或适度介绍或案例介绍,特别是顾问成果比较理想的情况下,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不同意。乙方进行宣传或适度宣传应恪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 因专业度、经验、时间、检索条件、各地裁判观点存在的不确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仅供甲方决策参考,乙方意见不代表司法机关最终的裁判意见,甲方无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见或建议100%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意见或建议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导致经营损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但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故意做出错误意见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10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0.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变更部分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顾问费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顾问费,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0.2.1 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参与或作出违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书。

10.2.3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10.2.4 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收到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法律顾问主要人员(因客观原因或合理调整除外)且导致未及时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

10.3.3 乙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的法律意见书致使甲方受到严重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第11条争议解决与管辖

11.1 双方发生争议应书面告知对方,对方未予以理睬或解决方案无法达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诉讼解决。

11.2 因本合同主要为提供法律服务事宜,履行地主要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辖法院约定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第12条双方合同联系人

双方指定本合同事务处理及日常事务联系人。

甲方指定合同联系人

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QQ

Email

乙方指定合同联系人

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QQ

Email

第13条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双方签署…………………………………………………

甲方

名称: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

名称:

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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