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务员(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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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经省公务员局批准,沈阳市沈北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专业技术性职位
沈北新区审计局副总审计师1名;
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区副总工程师1名;
沈北新区七星山旅游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
沈北新区清水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
(二)辅助性职位
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具备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六)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人事考试网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至3月6日,报名网站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2月21日9:00时至3月6日12:00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信息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14: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交费,缴费时间截止于2013年3月6日16:00。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
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缴费成功的考生,需用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8日9:00时至3月23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的科目和内容。
(1)专业技术性职位,笔试为综合知识测验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法律法规、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专业知识主要包括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重点测试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辅助性职位,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笔试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s00-11s00
考场设置在沈阳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不足1:3的职位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重点考察其专业能力、工作业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审批备案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相关福利待遇比照本区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有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
(一)管理部门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部门,聘任机关负责本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二)管理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以合同形式聘任,实行合同化管理。
聘任机关与新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聘任合同经聘任机关盖章、聘任制公务员本人签字,经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鉴证后生效。
(三)权利保障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享有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并按照聘任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其工作职责。聘任制公务员与聘任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1、聘任制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xls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