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违约金计入

2024-04-11 11:4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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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违约金计入

第一篇:(2014.11.23)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代工合同合同编号:

委外代工合同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以下称代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代工产品数量、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2.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或以本合同报价为准。

3.物料损耗:smt电阻、电容、二三极管、0805(含)以下电感损耗为0.3%,ic物料损耗为0.1%,其它物料无损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出。

4. 结款方式:。

第二条 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第 1 页 共 4 页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4、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协助处理。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地点

1、交货的时间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地点:。

第七条 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包装:由甲方提供。

2、运输:由乙方。

第八条 质量保证与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工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要进行重

作或赔偿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

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3、交给甲方的产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2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因甲方所出计划,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

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当一方提出收回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

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授权代表人:

帐号:

电话:

日期:乙方: 授权代表人: 帐号: 电话: 日期:

第二篇: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受委托方:(下称甲方) 委托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受托灌装加工饮料系列瓶装产品事宜,已平等协商,双方息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1.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及商标

一、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的产品必须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名称、外包装、标识)

二、乙方在委托甲方加工时必须出具具有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授理及证书和授权书、委托证明。

三、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灌装的产品商标见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盖、抽检指标不达标,乙方承担责任。

2.加工费

一、甲方代乙方灌装加工乙方产品收取的各种品种的加工费见附表。

二、添加剂及包装物、原材料等按市场价的变动而增减。

三、产品包装、规格、商标、纸箱、瓶、盖由乙方提供的应在附表中表明。

3.结算方式

一、乙方下订单计划时,必须按订单计划(请收藏本站:的总货款加工费付予80%给甲方,余款在生产完成乙方提货时结清。

4.产品配方和加工规定

一、甲方保证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承诺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验收货品。

四、乙方承担自身产品的包装物(瓶、盖、包装标识、纸箱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规定的责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计划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尽快安排加工生产,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须具备首付款到位,包装物到位。(注:如遇停电、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说明原因)。

六、甲方按计划生产出来的成品,乙方必须在出货当日起10天提货出仓,如超期不提货,乙方负责交仓租费,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并付清余款。

5.产品验收及质量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检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产品经由双方验收合格(外包装),方能提货出仓。

三、所加工的产品甲方确保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卫生问题,如胀气、黑盖、颗粒无悬浮等,在市场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不符产品标准),如甲方生产过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因质量客户退货的运费由造成方承担,因质量受消费投诉,

乙方应及时反映甲方,经双方努力确认有费用后,由乙方协助处理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可凭被赔偿者的地方医院诊断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和消费者加有指纹的收据予甲方核算。

6.产品提货及销售

一、甲方发货必须收到乙方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或本人到场,也可以发信息,报提货车牌号,司机提货时必须将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留在甲方,否则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货物不予确认,乙方有权追甲方不能交货的责任。

二、产品保持期内不属质量问题例如,销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阳晒裉色、雨淋、虫咬)及运输等破漏、变形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超保质期等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三、没有乙方授权,甲方不能将产品给第三方销售。

7.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权干扰或对甲方生产加工上的安排和生产的调度等行为。

二、产品名称及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备案的规定,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乙方产品商标、外包装、产品名称,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权现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维生素饮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饮料等,产品商标中标识好委托单位、地址、电话,凡标识中印有奖售字样的必须按比例承诺,不能有欺诈行为)。以上的现象如有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必须按各类产品规定标准生产。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双方订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经营动作的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份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签定合同执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另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①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乙方的委托书一份,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④其它附件

第三篇: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托加工合同

立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客户)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

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

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

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7.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

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

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

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

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

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

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

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 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乙 方:(客户)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四篇: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5323011000064956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小区71幢一层1-4号

电话:0878-31093663374788传真:0878-3374788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1160006916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陈家营村4号

电话:0871-7012762传真:0871-7012762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14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014年3月日

第五篇: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

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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